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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权是现代教育权的主体

1998-12-0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对教育权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人们对教育法律问题的法理学思考,有助于提高人们认识和评价教育法律现象的能力,而对教育权的演变进行深入的历史分析,是全面系统地研究教育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大学秦惠民博士所著《走入教育法制的深处——论教育权的演变》一书,近日由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指导,全面论证了人类社会中教育权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规律性,首次系统地提出了教育权演变的史论框架,多层次、多角度、多侧面地论证了国家教育权是现代教育权的主体这样一个客观现实及其合理性,富有创见性地阐释了教育权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根源和基本逻辑,说明了人类的生活是教育权的逻辑起点,而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公共性原则的内涵与外延的发展变化,是推动教育权发展的基本动力。该书立意新颖,视野开阔,材料翔实,论述周密,逻辑结构严谨,观点明确并理论联系实际。该书通过对教育权演变的研究,使人们对教育法制发展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更深的层次,因此,该书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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